經營管理計劃

| |
[不指定 2010/07/20 12:07 | by henry ]
附件一 國立台中圖書館辦理「公共圖書館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實施計畫

一、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三年度施政方針。

二、目的:為提升圖書館在職人員專業知能,引用現代服務理念,改變館員服務心態,以主動積極的服務態度,擴大為民服務熱誠,展現公共圖書館卓越服務品質,而辦理此研習。

三、辦理單位
指導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機關:國立台中圖書館
辦理機關:各館就負責之縣市內單獨辦理,或與文化局圖書館合辦。
◆國立台中圖書館:全國各文化局
◆台北市立圖書館:台北市、金門縣及連江縣轄區內圖書館
◆台北縣圖書館籌備處:台北縣、基隆市轄區內圖書館
◆新竹市立圖書館: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轄區內圖書館
◆台中縣文化局:台中縣市、南投縣轄區內圖書館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轄區內圖書館
◆高雄市立圖書館:高雄市、台南縣市、澎湖縣轄區內圖書館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高雄縣、屏東縣轄區內圖書館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轄區內圖書館

四、參加人員:各縣(市)立圖書館或文化局圖書館,所輔導轄區內之鄉、鎮、市立圖書館及閱覽室之圖書管理人員。

五、研習內容:
1.行政作業:會計經費核銷、招標驗收作業
2.社區資源應用
3.共同供應契約介紹
4.館藏行銷與閱讀氛圍營造
5.書的展示:規劃與設計

六、辦理時間:93年7月至9月辦理。

七、配合措施:
1.各館辦理委託事項時,仍應確實依照「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2.研習會場地由辦理機關提供。
3.成果報告(含問卷分析、講座紀錄、相片10-15張)

八、經費來源:
1.每場經費各五萬元整。
2.由「公共圖書館文化人才培訓計畫」項下支付;與會學員差旅費,依出差相關規定,向各服務單位報支。
3.參加研習學員請各服務機關給予公(差)假參加(承辦單位僅提供午餐,不提供住宿)。

九、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適時修正之。


附件二 「公共圖書館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計畫工作人員分配表

承辦單位 報名縣市 本館承辦人員 備註
國立台中圖書館(主辦) 全國各文化局 曹依萍 7月份辦理,2天
台北市立圖書館 台北市、金門及連江 周孟香 8月至9月辦理,1天
台北縣圖書館籌備處 台北縣、基隆 張春芳
新竹市立圖書館 桃園、新竹、苗栗 張春芳
台中縣文化局 台中縣市、南投縣 周孟香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 彰化、雲林、嘉義縣市 施婷婷
高雄市立圖書館 高雄市、台南縣市、澎湖 施婷婷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高雄縣、屏東縣 施婷婷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宜蘭、花蓮、台東 曹依萍

附件三 「公共圖書館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時程表

梯次 時間 辦理機關 培訓區域 辦理地點
一 07/26~07/27 國中圖 全國文化局 國立臺中圖書館
二 08/06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 彰化、雲林、嘉義縣市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
三 08/12 台中縣文化局 台中縣市、南投縣 臺中縣新社鄉大菩堤生態教育休閒農場
四 08/19 高雄市立圖書館 高雄市、台南縣市、澎湖縣 高雄市立圖書館左營分館
五 09/01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高雄縣、屏東縣 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六 09/02 台北市立圖書館 台北市、金門及連江 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七 09/07 新竹市文化局 桃園、新竹、苗栗縣市 新竹市文化局
八 09/10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宜蘭、花蓮、台東縣 宜蘭市社福大樓六樓
九 09/13,09/15 台北縣圖書館籌備處 台北縣、基隆 台北縣藝文中心(09/13)
萬里鄉立圖書館(09/15)

附件四 企劃期程

NO 步驟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 規劃會議                  
2 活動企劃書擬定                  
3 發文文化局                  
4 文化局擬定計畫及經費需求                  
5 計畫審核及核撥經費                  
6 辦理活動                  
7 成果彙整                  
8 活動實錄編印                  
9 結報核銷                  

※將視實際執行情況調整時程。
經營管理 | 評論(0) | 引用(0) | 閱讀(1336)